一、指导思想
我校要以“健康第一”思想为指导,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健康第一”思想为指导,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工作目标
我校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扎实地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学生的体育锻炼,使大多数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力争全校98%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为严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纪律,遵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教师为工作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性,有计划的将该项常规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保障该项工程的积极稳步推进。测试时每个系必须有一位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到场,经班主任确定本班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测试(无班主任现场签字不得参加测试),严格按照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的标准执行。各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本年级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协助测试部门完成测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组 长:吴跃焕
副组长:杨志栋,缪柯,杨雪梅以及各系党委书记
成 员:陈强等全体体育教师
2、宣传工作
我校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各项工作。我校将从学校、班级、体育教研组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帮助学生了解健康的意义和锻炼的目的。要让学生了解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他们加强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让学生懂得只有坚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才能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四、计划实施
1、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列入我校每学年工作计划中,同时在我校学校教育和体育工作近期和长期计划中有体现。
2、我校要配备齐必要的测试器材,并安置完毕。由体育教研组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及管理,最大程度地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率并努力降低损耗。
3、统一规定各年级的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男800米、女1000米、男一分钟引体向上、女一分钟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在测试过程中,充分发挥体育骨干的作用,使学生能安全有序地完成测试任务。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评定优秀(总分90分以上)、良好(总分80分~89.9分)、及格(总分60分~79.9分)、不及格(总分59以下)。体育教研组和校卫生科将合理利用体育课和活动课时间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体育教师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分标准如实填写表册,及时录入。
4、我校要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激励和教育功能、反馈功能,找出学生普遍存在的体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锻炼。
五、时间保障
1、我校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2、我校每年举办体育运动会比赛。
3、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积极开展篮球、乒乓、健美操等活动。
4、对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达到一小时的学生,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年成绩奖励5分。
六、档案建设
我校多年以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度,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将交档案室统一建档保存。每位学生每学年的测试和评价结果将记录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上,并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研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提出干预措施,不断改进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
七、测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特此安排2018年体质测试时间如下:
2018级:测试时间2018年10月底
2017级:测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5月27日
2016级:测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5月13日
2015级:测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测试地点:田径场
2018年测试项目与去年相同,仍为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000米(男)、800米(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学籍异动者随同相应年级进行)。
测试要求:各系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同学都参加测试。 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见宣传栏)。测试时穿着应满足运动需要,运动鞋、运动服最佳(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的同学不予参加测试),测试前应自行做好准备活动。必须携带三证(学生证、身份证和测试卡),否则不予测试。测试卡丢失请及时联系补办。
注意事项:
(1)体质测试属正规考试,体质测试若不及格,将影响到个人的评优、评先以及毕业等。
(2)测试时,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相关规定,服从测试员指挥,不能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3)因重病、手术、身体残疾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免测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二)和提供相应的医院(二甲以上)证明。经卫生科和系部审核盖章在测试前一天的下午4:30—6:00,由系部统一收集交至体育系学生体质监测中心,经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审核确定后上报。经审核无异议,学校体育系签署意见后,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4)因天气等因素影响测试时,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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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