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单位:体育系
二、协办单位: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
三、竞赛宗旨
为积极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检验学院学生体育锻炼的技能水平,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特举办本届运动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7日—28日
地点: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
(一)甲组(普通学生组)
1.男子组:(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1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女子组:(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3.特设项目:足球场百米定向(男、女)
竞赛办法:个人赛。参赛运动员男、女各三人分为三组,比赛在足球场上进行,运动员借助指北针和地图,按顺序到访场地上的检查点,时间最快者为胜。
竞赛规则: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最新的定向运动规则执行。
(二)乙组(体育系学生组)
1.男子组:(8项)
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铅球、跳远、跳高
2.女子组:(6项)
1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跳远
3.集体项目(2项)
4×100米混合接力、4×400米混合接力(男子3人女子1人)
六、参赛方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太原工业学院在籍的本、专科学生,且由各系审核认定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
2.甲组(普通学生组)以系为单位进行报名,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项目和特设的百米定向项目),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3.乙组(体育系学生组)以班为单位进行报名,各班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项目),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4.运动员必须佩带由体育系统一发放的号码布,报名表中的运动员号码由各单位按报名顺序依次自行编排。(女子自××001始;男子自××051始)
5.报名时间:4月10日17时前交至体育系休闲体育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
6.参赛各单位将打印的《太原工业学院普通学生组田径运动会报名表》(见附表1)、《太原工业学院体育系学生组田径运动会报名表》(见附表2),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交体育系休闲体育教研室。电子文档按规程要求认真填写,发至邮箱lyhsszh@163.com。联系人:刘玉红,电话13935177660
7.报名单报送后,所报项目一律不得更改。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比赛采用中国田协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特殊情况于教练员、领队联席会议商定)。
2.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110米栏和接力项目进行预、决赛,各单项取前8名进行决赛;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1500米、3000米、5000米分组进行预决赛,按成绩决定最终名次。
3.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时,该项目取消。
4.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5.男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40公分,横杆每次升高5公分,横杆升至155公分后,横杆每次升高3公分;女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00公分,横杆每次升高5公分, 横杆升至110公分后,横杆每次升高3公分。
6.为安全起见,本届运动会学生组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的栏架高度标准降低。男子栏由标准的1.067米降为0.914米;女子栏高由标准的0.84米降为0.762米。
注:①此两项产生的成绩,如高于大会公布之院记录和省大运会纪录时,大会不予承认破纪录。
②如有运动员在此两项上有破记录意愿,可提前以运动员所在系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升高栏架。
7.径赛项目预赛由竞赛组抽签安排道次,决赛以运动员预赛成绩安排道次。
8.特设项目不允许穿钉鞋参加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甲组以系为单位计团体总分;乙组以班为单位计团体总分
2.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
3.报名人数不足9人(队)的项目,按报名人数减一名录取。(乙组混合接力项目除外,乙组混合接力项目所有参赛队获得成绩均予以双倍计分,但最多奖励前三名)
4.名次并列者,均计该名次积分,但无后一名次。
5.破院记录者加10分;破省大运会记录者加20分(每一项目只记一次)。
6. 团体总分相等时,按破省、校记录或第一名(或第二名、第三名)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7.单项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8.甲组团体总分按成绩取前六名奖励,前三名分别奖励学生活动费1000元、800元、600元,四至六名奖励各500元。
9.乙组团体总分按成绩取前三名奖励,各奖励学生活动费500元。
10.大会设优秀运动员奖(男、女各2名)。
11. 大会设精神文明运动员奖,各系推选男、女运动员各一名,并于4月28日上午大会第三单元结束前上报大会组委会。
12. 大会设精神文明团体奖六名,评奖细则见院团委相关文件。
九、竞赛纪律
1.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及名次,处罚金200元,同时在所属代表队总分中按照冒名顶替的运动员人数每人扣除20分,并通报全院。
2.个人项目提前20分钟检录,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三次检录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检录后由裁判员统一领入比赛场区。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在胸前和背后同时佩带号码布,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4.凡报名者必须参赛。若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时,须运动员所在系出具证明。否则有一人次或一队次不参赛时罚金50元。
5.各系、班须在报名时交纪律保证金200元,与报名表一并送交体育系。会后无违纪者如数退还。
十、为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提高参赛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运动技术,体育系于比赛前三周为各系运动员进行技术指导。日期及指导教师安排详见体育系网页。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规程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竞赛部。
太原工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