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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学生管理制度
2021-08-24 10:28  


 

         体育系班级量化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学风、系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营造我系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特制定本条例如下(本条例分为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

(一)日常考核

1、各班同学应严格遵守校、系有关规定。以系里本科班平均人数为基准,除以班级人数,等于比例系数,加减分按相应分数乘比例系数。

2、各团支部应积极利用团日时开展活动,所选主题应积极向上、有教育意义。每次表现良好的班级,以组织部汇总排名为准,年级前两名的班级分别加3分、1分、;如组织较差,主题不明,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酌情扣1-5分。

3、各班应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推荐有特长的同学参加各项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者每人次加10分,每班每学期最多加25分,凡参加国家级决赛者每人次加7分,每班每学期最多加15分;获省级以上奖项者每人次加7分,凡参加者每人次加5分,每班每学期最多加15分;获院级前三名者每人次分别加5分、4分、3分,系级前三名者每人次分别加3分、2分、1分,每班每学期最多加10分。

4、各班应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身心健康,提高同学们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申请,报学生办核实批准备案后,视活动情况给所在班级加分。

5、各班应积极配合院、系编辑部工作,踊跃投稿。若被系刊采纳,一篇给所在班级加1-2分;被院刊采纳,一篇给所在班级加3分。

6、其它加减分情况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学生办负责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7、各班宿舍每周卫生成绩以系每周宿舍卫生平均分为基准(公寓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高0-5分班级加3分,高6-10分加5分,满分加7分。低于平均分0-5分减1分,6-10分减3分,10-20分减5分,低于平均分20分以上的减10分。

8、各班查到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等宿舍违规行为,所在班级每人次扣2分。

  9、对于院和系组织活动中要求“坐场”人数,按系里分配给各班级“坐场”人数为基准,实到 “坐场”人数的0%(即该班级无人 “坐场”),该班级-1分,若坐场人数<60%,该班级+0分,若坐场人数≥60%,该班级+1分,若坐场人数=100%,该班级+2分,若坐场人数≥100%,该班级+3分。

(二)期末考核

1、学生干部达标率<80%的班级扣量化分5分。

2、期末学习成绩(不包括操行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的班级加15分,均分75-80分的班级加10分,70-75分的班级加5分,60分以下班级扣5分。

3、期末各班不及格率,<50%的班级加5分,<30%的班级加10分,>80%的班级扣5分,>100%的班级扣10分。

4、各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以班级为单位,≥80%班级加10分,80%-70%班级加5分,<50%的班级扣15分。

5、期末汇总团日,总排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

6、一学期内发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事件,如打架、作弊及其它治安、刑事案件或安全事故的班级,每起事件扣20分。

7、各班同学应严格遵守校、系有关规定。凡受到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1.5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2.5分,受到记过处分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3.5分,受到留校查看处分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5分,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10分。

8、专业技能情况:鼓励广大同学通过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获得专业等级证书;通过英语CET-4、CET-6、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各班级给加个人量化分加5分奖励。

(三)其它

1、各班期末量化分,由日常考核统计乘以60%,再加上期末考核累计得出。

2、各班期末的操行成绩评优率视本班期末量化考核在本年级的排名情况而定。第一名的操行评优率不超过60%。第二名的操行评优率不超过50%

3、各班学期末“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分配名额如下:

优秀班级:系三好4人,院三好2人,系优干4人,院优干1人

达标班级:系三好3人,院三好1人,系优干2人,院优干以专业为单位择优推荐

不达标班级:系三好3人,院三好1人,系优干1人

评选时各班班主任和班委成员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和评选标准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同意票数在2/3以上的候选人方可作为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并在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中择优选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在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中推荐“三好标兵”、“优干标兵”。

4、每学期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操行作为一门课程计入学习成绩,其中,优A计95分;优B计85分;优C计80分;良计75;及格计60分;不及格计50分。

5、各班推优入党及积极分子培养名额视本班量化考核在全系的年级排名情况而定,视上级计划随时调整分配名额。

注:1、此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体育系学生办公室。

2、本科班 按年级考核。

3、因各部部员工作表现突出而给各班级加分的情况依据各部条例执行。

体育系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办法

[班规制订参考]

操行评定是对学生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量化评定。基础分为60分,90分以上操行为优,75至90分为良,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每班操行评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总人数的50%左右。

操行评定程序为:

由班委、团支部根据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出每位同学已得的正、负分数并总分,期末向系办总体汇报一次。

根据各部考核成绩的总得分情况及平时表现,得出每人的操行成绩,由系最后审核。(注:每学期负得分为15分者,最高为及格,负得分为10分以上者,最高为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为不及格:

1、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2、有酗酒、打架等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最高为及格:

1、受到系两次通报以上(含通报)处分者。

2、受到校严重警告及记过处分者。

3、在校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吸烟者。

4、私自离校者。

5、累计减分达15分以上(含15分)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最高为良:

1、受系一次处分,或校警告以下(含警告)处分一次者。

2、考试课程有两门不及格者。

3、旷操、旷课、旷自习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两次以上(含两次)者。

4、累计扣分达10分者。

加分原则:

1、能遵守校规校纪,每四周内未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者每人加1分。(出现一次则此项不加分)

2、宿舍整体卫生在每四周内为满分者,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达标者每人加0.5分。(90分以上为达标)

3、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一、二、三名者分别加1.5、1、0.5分,校级为系的1.5倍,校以上的为系的3倍,班级组织的活动经系办分团委或学生会审核认可后,加分可与系等同。

4、运动会取得1至6名者分别加4、3、2.5、2、1.5、1分。

系组织各项活动集体取得名次,参与者每人加2分。

5、通过CET—4或计算机二级以上者每学期加3分,通过CET—6或计算机三级以上者,每学期加5分,拿到专业技能证书者加5分。

6、期末学习成绩前五名者,每人加3分。

7、单科成绩90分以上者,每门加2分。

8、好人好事得到系认可的,每次加1分。

9、班、系、校干能以身作责,尽职尽责,各项工作以及本人期末考核均达标者,期末一次性加2—5分。

10、系内对个人考核10分以上(含10分)者,才有评优资格。

注:1、特殊情况加分由班主任以上会议讨论后执行。

   2、以上加分最多不超过40分,每项不复计。

减分原则:

1、犯有第三、第四款者,不再考虑减分问题,直接予以处理。

2、每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减1分,每累计两次迟到、早退者减1分。

3、教室、宿舍卫生一次不达标者,责任人减1分。

4、在宿舍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现减5分。

5、损坏公物者,视情节严重,至少减5分。

6、无故旷课者,一学时减1分。(早操按一学时算,晚自习按两学时算,全天按七学时算)

7、校内吸烟者,一次减1.5分。

8、每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减2分。

9、男女生交往不检点者,视情节,减5--20分。

其他减分额度,可比照前9条执行。

(注:行为超出系规加、减分原则范围的,须上报并经系办同意后方可执行)

 

 

 

体育系三好学生及优秀干部评定细则

(一)具备下列条件,可授予“三好学生”(10%)荣誉称号:

1、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情操高尚,热爱集体,文明守纪,学期综合素质评比在80分以上。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秀,各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不能有不及格门次。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坚持上好早操、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实践不少于20小时。

(二)具备以下条件,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10%)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的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上一学期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0个小时。

(三)具备以下条件,可授予“三好学生标兵”(5%)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是为了表彰学生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技术学术、文艺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学生,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激励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三好学生标兵”是体育系授予学生的最高荣誉称号。符合“三好条件”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选为“三好学生标兵”: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在专业学习、学生工作、科学技术、文艺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0小时。

(四)具备以下条件,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标兵”(5%)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是为了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工作、科学技术、文艺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学生干部,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鼓励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全面成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是体育系授予学生干部的最高荣誉称号。

符合“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在学生工作、专业学习、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0小时。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

1、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2、有酗酒、打架等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4、受到系、院级通报以上(含通报)处分者。

5、在校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吸烟者。

6、私自离校者。

 

 

 

 

 

体育系分团委“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突击队作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对在团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团员、团干部、团组织进行评比。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团章知识,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各项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章、校纪,集体主义观念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3、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能及时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为人诚实守信,朴实庄重,举止文明,严于律己,模范遵守社会道德。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期综合排名为班级前15名,无不及格课程,操行成绩为优以上。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可获“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二、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同优秀团员基本条件。

凡具备基本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获“优秀团干”评选资格:

1、担任团干时间满一年且上学期担任团干满一学期,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章、校纪,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办事原则性强。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勤恳扎实,精通业务,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服务意识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比例及办法

1、系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总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院级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从系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到院团委进行评审。

2、评选工作结合学期末总评进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团支部必须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本支部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在2/3以上的候选人方可作为系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候选人,经班主任确认后,报系分团委审核。

 

 

 

 

 

体育系团委

2014.10

 

 

体育系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

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推优工作的质量,推进学风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要把推优工作作为考察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系分团委负责推优工作并组织基层团支部具体实施。

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推优范围:年龄在18至28周岁,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品德操行优良。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未出现受处分情况。入学以来各学期的操行成绩均为优秀。

3.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已修课程均已获得学分,对大一、大二年级要求在校期间所修课程(除公共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位于班级前三分之一;对大三年级要求在校期间所修课程(除公共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位于班级前二分之一、大四年级要求在校期间所修课程(除公共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位于班级前三分之二。

4.综合素质较高。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任职期间工作考核均为优秀;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院、系、班级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热心集体事务。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有被推荐资格,如已被推荐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1.入党动机不端正者;

2.受过到院、系级行政、团纪处分,处分未解除者;

3.不积极参与“三会一课”、团日活动和院、系、班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培训和会议者;

4.重大政治、安全、消防、治安事件的当事者。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程序

第七条  每年院团委根据院党委关于学生党员发展指导性通知,统一部署全院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并对各系分团委、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第八条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四月份、十月份进行。

第九条  每个团支部每次按照一定比例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获得省级表彰的团支部可以适当增加推荐比例。

第十条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范围内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

2.召开团支部大会(实到人数不低于应到人数的3/4),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的团员情况,团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超过参会人数半数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上报系分团委。

4.系分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深入团支部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召开委员会,讨论并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经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

5.院团委召开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推荐对象,汇总推荐积极分子名单,并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培养、考察,拟定为发展对象后应对其所在团支部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由班团支部负责人召集团员召开团支部大会(实到人数不低于应到人数的3/4),由党支部负责人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推优的纪律

第十二条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还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推优工作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体育系分团委

                2017年3月20日

 

 

 

 

 

 

 

体育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体育系国家助学金评比以《太原工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档每年4000元/年,二档3000/年,三档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以二档为主,兼顾一档和三档,具体比例和名额根据学院下达的计划确定。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院认定机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比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个人申请书,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班主任及班委会成员对困难学生情况进行摸底,提供班级初步的优先排序情况,报于系里。

国家助学金中成绩排名要以教务处提供的《太原工业学院学生学籍和成绩登记表》中“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一等助学金班级前20%,二等助学金班级前60%.(家庭经济困难且属于“建档立卡”户,直接给与一等助学金)

系部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评审,确认体育系国家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

无异议名单报送学生处。

三、评审档次

1、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

1)、学年内校内公益劳动不少于90小时,并经考核为良好;

2)、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者;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者。

2、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60%者可以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学年内校内公益劳动不少于60小时,并经考核为良好。

3、满足基本条件申请者可以申请三档国家助学金,学年内校内公益劳动不少于30小时,并经考核为良好。

 

 

                                           体育系

                                          2017.10.10

 

 

 

 

 

 

体育系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评学兼优且有一定院内公益劳动经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育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以《太原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为依据,进行评比。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8名。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10%.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成绩排名位于前10%的规定(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在校期间《太原工业学院学生学籍和成绩登记表》中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且均取得学分);

5、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二、评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并递交《太原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系部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评审,确认体育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并公示5天。

3、无异议名单报送学生处。

三、评分加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占50%,第二课程分占50%,以学习综合成绩平均分的50%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加第二课程分数。

(二)贡献分加分办法

1、组织、参与院系活动。系级0.5分,院级1分,省、国家级1.5分;

2、每学年个人操行成绩。优秀加2分,良好加1分;

3、院代表队成员加2分;

4、班干部加1分、系学生会干事加1分、系学生会干部加1.5分;

5、获奖情况。  

  •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系级加1分、院级2分、省级3分;

  • 获得系级比赛前三名加1分;院级4至6名加1.5分、前三名加2分;省级4至6名加2.5分、前三名加3分;国家级4至8名加3.5分、前三名加4分。(同一项比赛只加最高得分)

  • 获得资格证书者加3分。(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证、素质拓展培训师等专业相关证书)

 

备注:本学年有处分者不能申请,加分项目仅本学年有效,参与活动者如获奖只加获奖分数,加分标准按照《太原工业学院体育代表队运动员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进行。

 

体育系党总支

 

体育系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对夜间晚归、夜不归宿和擅自离校等现象进行限制,重点强调对夜不归宿和擅自离校现象的惩罚措施。学生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按时回到公寓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无正当理由和未经准假而晚归者,予以通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一旦发生夜不归宿和擅自离校现象,应立即启用危机干预预案,并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宿舍长及有关干部在发现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夜不归宿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应及时向院系分管领导汇报;

第二,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相关信息;

第三,发动同学通过各种手段查找其下落;

第四,24小时后仍得不到消息时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学生处汇报具体情况;

第五,学生擅自离校期间(不分休息日),按照旷课和夜不归宿等行为数错并罚;擅自离校超过七天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关于学生请销假制度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严格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我系学生请销假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学生请假时间在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一周以内,由书记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由书记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二)学生因病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需出具校卫生科证明并附医生建议休假书。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必须附有关证明,但须从严掌握。

(三)学生外出实习、社会调查,如因故缺席,必须请假,由带队老师或有关人员批准。

(四)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制度。因事不能按时返回宿舍就寝时,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字假条交到系生活部。

(五)学生请假获准后,须填写《体育系学生请销假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学习委员和宿舍长保管。

(六)在班级建立考勤报告制度。每个班级由学习委员每天统计考勤,每个宿舍由宿舍长负责宿舍内考勤。当天有缺宿学生的宿舍,由宿舍长于第二天上午上课前将缺宿学生(包括已请假者)名单报到学委处,并在《请假、夜不归宿学生登记表》上登记。

(七)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生,主管部门将按照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负责班级或宿舍考勤的学生干部,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弄虚作假。对在此项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要在评优、推优工作中予以政策倾斜;对在此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学生干部,要及时予以撤换,并取消其学期内的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九)宿舍成员之间要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互相监督,互相关心。对按规定及时上报,经调查核实确实避免了重大或恶性事故发生的同学,系内要予以表彰或奖励;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造成所在宿舍成员出现严重违纪或重大恶性事故者,除对其宿舍长追究责任外,还要对该宿舍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宿舍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十)节假日离校学生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符合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各班生活委员须将统计好的表格按规定时间交于生活部。

本补充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系分团委学生会所有。

 

 

 

 

 

 

 

 

 

 

体育系禁烟条例

 

为了保障同学的身体健康,控制吸烟造成的危害,保持学校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倡导良好社会公德,更好地构建无烟校园,特制定«体育系禁烟条例»。根据《条例》规定,现制订我系禁烟条例如下,希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禁烟区域:

学校内所有公共场所全部属于禁烟区域。

二、组织管理:

  1、体育系成立由体育系学生会主席任组长,各部部长为成员的禁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控烟工作;体育系分团委对禁烟工作进行监管。

  2、体育系倡议每一位学生,积极投身校园禁烟活动。

三、监督管理措施

  1、系禁烟工作小组对控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宿舍、个人考核,落实奖惩。

 2、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禁烟工作,保证宿舍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具。

 3、每位学生,如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应及时向禁烟工作小组举报。

四、奖惩措施

  1、全体同学不得在校内公共场所吸烟 , 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如再次发现,除责令改正外,第一次给予人民币 50元的罚款,第二次给予人民币100元的罚款(罚款纳入本班班费);本学期个人操行成绩不及格。

 2、系生活部对各宿舍进行禁烟工作专项考核。发现违规现象,除对违规者个人处以警告或罚款外,对宿舍进行系内通报批评。如不及时整改,将取消该宿舍本年度文明宿舍评比的资格。

 3、对于积极参加禁烟宣传并卓有成效的学生,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五、本规定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体育系技能练习管理办法

为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课外练习的良好习惯,营造体育系良好的学习氛围。经体育系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将大一、大二年级术课技能练习进行统一管理(早操及课外练习)。管理办法如下:

1、技能练习纳入术课考试成绩,分值为10分。

2、每人每学期在规定教学周内必须完成每周四次以上的早操锻炼,时间为06:40-07:20;必须完成每周四次以上的课外练习,时间为7-8节课时段;(每学期从第一周开始)

3、每学期完成早操锻炼、课外练习达工作日的80%,术课作业成绩得分为10分;未达到学时者为0分。(按实际天气情况进行统计)

4、技能练习纳入个人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参照《体育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5、系学生会体育部负责技能练习考勤记录(指纹打卡机签到、签退),体育系分团委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者,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于相应的处罚。

6、如有特殊情况者,需医院开据证明并向分团委办公室请假备案。

 

 

 

分团委工作职责及学生会职责

 

一、分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及校团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学院分团委的工作。

2、定期召开分团委例会,传达学院党总支及校团委决议,研究安排分团委日常工作。

3、制订团的工作计划,检查、监督计划落实,做好总结。

4、定期向党总支、校团委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传达指示精神,向各班团支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5、做好团员和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了解掌握我部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稳定。

6、负责我院团员青年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定期召开分团委委员会,指导分团委及各班团的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并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

8、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协助系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的推荐、培养考察工作。

9、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系中心工作,结合本系学生特点,主持本系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和协助召开学生会会议,班长会议及全系学生大会。

2、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本系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

3、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定期向校团委、校学生会、系分团委及本系有关领导和本系学生大会汇报工作。

4、带领学生会全体人员,以主人翁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秉公办事,勇于承担责任。

5、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及时选拔和培养下届学生会干部的侯选人,按时完成换届工作。

6、保持与兄弟系学生会的联系,经常交流信息,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三、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3、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4、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5、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6、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四、学生会组织部工作职责

学生会组织部是协助团委加强全院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共青团干部培养和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分团委委员情况;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4、督促检查系部分团委、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分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5、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6、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7、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学生会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教育、素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2、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及学生团体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大力开展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教育,宣传工作,并组织举办好大学生书画、摄影、手工艺品展。

4、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宣传板报、宣传海报、奖状请帖的制作工作。

5、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各项活动。

六、学生会体育部工作职责

体育部做为学生会管理及组织学生体育运动的部门。秉承锻炼同学的团队精神,重在加强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其具体职责如下:

1、积极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做好早操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将结果及时反馈给领导及广大同学。

3、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并协助举办每年的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4、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们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存在的问题。

5、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各项活动。

七、学生会纪检部工作职责

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校纪校规在同学中的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全院学生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有关会议。

2、建立健全学生纪律检查组织机构,做好纪检干事的管理培训工作。

3、认真制定院纪律检查标准,并做好组织实施,促进院风和班风建设。

4、搞好组织纪律教育、增强全院同学的组织纪律观念。

5、指导各班搞好教室、宿舍、餐厅、集会等场所的日常纪律检查工作。

6、对校园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

7、对学生纪律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大胆地进行开创性的工作。

8、及时完成团委和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学生会文艺部工作职责

文艺部通过开展大量的文艺活动来丰富我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陶冶情操。主要职责如下:

1、策划学校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组织、协调各班文化娱乐活动的有序开展,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

2、协调各班文艺工作及其举办的文艺活动,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化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5、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6、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各项活动。

九、学生会生活部工作职责

学生会生活部是学生会了解学生生活,解决学生们生活中的问题,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的职能部门,生活部的主要责:

1、生活部负责对各系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卫生和文化进行考评,定时检查内务及教室卫生,并评选出内务优秀的宿舍进行表彰奖励。

2、组织各班生活委员工作,使全院生活委员团结合作,及时公布考评成绩,使考评透明化,积极高效的为同学服务。

3、协助老师做好对全院学生的卫生健康教育,全力配合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

4、组织积极有益的活动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在活动中宣传健康生活理念。

5、调查广大同学的生活情况,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特别是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并将调查结果及改正方案公布,使同学们及时提出更好的建议,以便完善工作。

十、学生会学习部工作职能:

学习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广大同学的专业技能,同时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为广大同学创设一个优良的求学环境。其工作简介如下:

  1、 领导和组织系内各班开展有关部门学术、交际、管理等技能训练方面的活动。

  2、   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等活动,促进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的营造。

  3、    检查各班的学习情况,监督各班学生制度的执行。

  4、    着眼于服务同学,锻炼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好沟通教与学的桥梁

十一、学生会文秘部工作职责

1、主要职责是协助系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和考勤登记;

3、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4、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等;

5、做好活动经费的支出、收入登记;

6、负责学生会的调研工作,及进配合系老师、主席团了解学生会各部门出现的一些问题。

7、监督各部门及时把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交到团委办公室;

8、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评估工作,于每个学期末按工作评估条例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

9、于每个学期初把上一学期的资料进行归类分档;

10、做好学生处的每月学生信息反馈表的填写;

11、配合各部门发邀请函;

12、做好每个学期末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的购买工作

十二、学生会勤工助学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有关的会议。

2、深入同学之中,搞好特困生摸底,做好特困生思想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逐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捕捉各种有利于勤工助学的信息,扩大勤工助学的领域。

4、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保证勤工助学活动的正确方向。

 

 

 

 

 

 

 

 

 

 

 

 

 

 

 

 

 

 

 

体育系基层干部职责条例

基层干部工作总则

一、班委会和团支部是两个平行的基层组织,工作职责不同,分工不分家。

二、团支部有义务协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管理工作,班委会要主动协助团支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三、班委会、团支部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活动时,要通盘考虑,相互配合。

四、班委会和团支部各委员间应经常交流工作经验,互相支持、互相促进。

五、班委会和团支部应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每月一次)召开团支部、班委会会议,分析全班同学的思想、生活、学习及工作情况,研究改进和加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联席会视工作内容分别由班长、团支部书记主持,会前两人要协商好会议内容。

六、协助班主任认真做好年度班级综合测评、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入党积极分子等评优推先工作。

七、协助系学生会做好各项工作。

八、每学年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召开换届工作,通过民主选举对班委会组成进行调换,随时吸收更加先进的同学进入班委会任职工作。

九、带领班级所有同学认真学习系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大一入学期间,由班主任指导,依据《体育系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办法》制定本班班规,并在每学期适度调整。

十、班级内部所有决议必须经全班同学民主通过方可实施。

十一、班委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系各项会议,不得迟到、旷到,不得因为个人疏忽造成班级工作的停滞。

十二、班委应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避免出现等、靠、推现象,一旦发现,班委会应负责向班主任汇报,通过民主决议方式予以更换。

基层干部选拔标准:

1、政治思想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在中等偏上水平。

3、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具备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能以身作则,敢于坚持原则,对不良倾向能开展批评和斗争,有效发挥干部的模范作用。
5、心胸豁达,能听得进不同意见,联系群众,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个人调控能力。

班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团支部组织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各级党团组织,对全班同学进行思想教育。

2、贯彻和实施大学生守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组织的各项决议,做好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培养良好的班风。

3、了解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向班主任汇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帮助同学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通过开展各种不同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5、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并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搞好生活、卫生管理,组织好公益劳动,培养同学们爱劳动、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物等良好风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7、组织实施学生学期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及三好学生的评定等工作。

8、负责建立班级工作档案,做好有关工作的考评记录。

班委会组成及成员职责:

班长职责

1、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

2、配合团支部书记抓好班级政治学习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考核。

4、主持处理班级日常工作;分析、研究和处理同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工作;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5、主持召开全班大会,布置、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同学对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便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6、负责主持周日晚阶段性工作汇报。

7、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协调好各委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搞好学生学期鉴定、综合素质测评、三好学生评定等工作。

生活委员职责:

1、班级卫生成绩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2、 配合学生科、学生会文明监督部做好本班及全校同学的宿舍检查及纪律教育工作。
3、  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于做好宿舍卫生的认识。

4、积极参加校、系生委例会,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同学们和班主任传达。

5、认真落实同学们日常生活中所反映的问题。

6、定期向班主任反馈班级宿舍情况。

7、负责全班同学的生活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发放工作。

10、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对食堂的意见以及本班同学的生活情况。

11、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卫生大扫除和公益劳动,抓好寝室卫生,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建文明宿舍。

12、配合班、团支部对同学进行劳动观念、勤俭节约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

13、负责班费开支、记帐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向全班同学公布。

14、对班长负责,负责做好值周卫生、义务劳动的考勤记录,组织同学们按时整队,领取劳动工具,带队到指定的劳动地点安排劳动任务。对劳动态度消极的学生敢于批评;对劳动表现较积极者提出表扬。

15、配合总务科及学生会生活部做好学校的各项劳动安排,进行劳动观念教育。

16、对宿舍的值日生进行安排和监督检查。

学习委员职责

1、负责全班同学的课业学习,协助班长着重抓好学风建设,定期向全班通报各同学的学习情况。

2、与任课教师经常保持联系,组织各科课代表研究同学们学习上的问题及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负责转达学生对教师教学上的意见及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切实起到教与学的桥梁作用。

3、组织各种有益于学习的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课余活动、学习方法介绍等帮助同学提高学习效率。

4、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教与学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5、能够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公正无私,保证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协助班主任、班委会做好班级学风建设.

6、负责组织书籍、资料、作业收缴及学习用品的领发工作。

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组织同学锻炼。

2、配合老师上好体育课。

3、组织好以“达标”为主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4、抓好班级体育代表队的组建及训练工作,负责联系和组织与本班有关的各项体育比赛。

5、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田径运动会、球类比赛等大型体育活动。

6、负责班级体育器材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文艺委员职责:

1、负责全班文娱活动,定期向班委会汇报工作,提出开展文娱活动的申请。

2、根据本班特点,组织小型、多样的文艺节目,如联欢晚会、演讲会、学唱歌曲、德育二十分钟等文娱活动。

3、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文娱活动。

团支部成员及成员职责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政策,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素质。

2、主管全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协助班委会抓好班风和学风建设。

4、计划安排团员的组织生活,开展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活动,丰富、活跃团生活。

5、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实际,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团的教育,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

6、建立团的工作档案,收缴团费,加强团的纪律,严格奖惩制度,努力做好后进团员的转化工作。

7、发展新团员,配合校团委抓好《团章》的学习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8、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团内形成一种民主、团结、向上的气氛。

9、汇同班委会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三好生的评定工作,定期召开班、团组织工作会议。

团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制定本班团支部的工作计划。

2、主持召开团日活动。

3、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负责组织好团员组织生活会。

4、经常向班主任、系(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5、研究和计划支部工作,督促和检查团日活动的执行情况,在团日活动中汇报工作。

6、经常留意团员、青年德、智、体三方面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7、抓好支部团干的自身建设,与各委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督促、协调并协助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

8、要经常与班长沟通,分析本班情况;要主动参加班委会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议。

9、配合班主任和班长一起搞好学期鉴定、综合素质测评、三好学生的评定等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配合团干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及团纪律的遵守情况,做好考评工作,建议团支部予以表扬、批评或处分。

3、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建立工作档案。

4、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的准备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检查、督促和指导团员过好组织生活。

5、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团员管理、收缴团费,做好团员人数统计、保管上级组织下发的文件等工作。

6、负责组建班级《团章》学习小组;负责团员中先进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并负责为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支部的考察对象做准备。

7、配合总务科及学生会文明监督部做好学校的各项劳动安排,并进行劳动观念教育。

8、协同生活委员对宿舍卫生的值日生进行安排和监督检查。

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工作和学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并负责具体实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团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团日活动。

3、保管上级组织下发的学习资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办好墙报。积极组织同学向校报、广播电台投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时表扬团组织内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立正气,树新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注:[班委会结构示意图]

班主任

班委会

班长  团支部书记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    文艺委员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体育系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体育系校外实习学生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在校外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坚决服从系部安排。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向他们学习

二、严格执行实习单位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严格按照《体育系学生外出活动请销假管理制度》程序审批。

三、实习期间严禁学生自动离职或私自变更实习单位,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者,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交由系部审批。否则,视为自动退学将不颁发毕业证书,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实习期间保持与班主任、实习单位、学校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

五、顾全大局,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学校指导老师汇报后逐级反应。

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性,安全第一,注意防盗、防骗等;七、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禁止到江、河、湖、海中游泳或洗澡;否则由此引起的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八、坚决不参与社会上各种不良活动和聚会;不准进出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场所。

九、不做有辱国家和学校形象、声誉的事情。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单位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体育系党总支

2019年6月5日

 

 

 

 

 

 

 

 

 

 

 

 

 

 

 

 

 

 

 

 

 

 

 

 

 

 

 

体育系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建设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体育系拟制定以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1. 组织机构:

组长:王定安

成员:体育系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各运动队教练员

专职人员:郭靓、张继超

兼职人员:罗鹏飞、徐重午、刘军良、王艳、侯建斌

  1. 体育系心理健康教育预警机制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体育系现状,拟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四级预警机制:

(一)一级:宿舍预警机制

以班级宿舍为单位,通过各宿舍长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对学生日常生活及学习的观察了解,及时对存在心理困惑及相关表现的同学加以关注,并将相关情况与班主任及心理辅导教师交流。

(二)二级:班主任预警机制

对各班反映的具有心理健康隐患的同学进行及时的疏导并进行长期的观察,确保能及时发现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并积极解决,并向系里相关负责人汇报,帮助同学获取及时的心理健康疏导,防微杜渐。

(三)三级:教练员预警机制

根据体育系特点,在体育系的专项运动队中,以教练员为中心开展日常的运动队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定向队、攀岩队、健身健美队等。

(四)四级:系级预警机制

体育系学工及相关负责人定期对同学进行谈心谈话,在体育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档案,将每一次的心理健康教育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为同学们提供高效、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措施与预防机制的有效实施。

 

  1. 建立体育系心理健康排查制度:

每两周以班为单位,由心理委员对各班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及时掌握同学们的心理状态,对存在的萌芽问题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针对班内同学近期的学习、活动、生活状况定期进行学生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班级心理健康档案,按时定期排查,主动防范心理健康危机。

  1. 体育系心理与健康教育实施措施

班级心理疏导

主要由各班班长、心理委员对各班学生的日常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与了解,为同学提供及时的帮助与服务,对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定期对系里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拓展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与学习习惯,并对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提供有效帮助。对于一二年级的学生,主要针对学生的目标计划、生活状况,邀请专业的心理老师进行讲授、疏导,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建设。对于三四年级的学生,则主要针对考研、就业、情感等相关状况安排主题心理讲座,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防范于未然。

教师定期谈心谈话

在体育系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定期对体育系学生进行谈心谈话交流,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与困惑,从情感上、精神上给予学生鼓励与疏导,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1. 体育系心理与健康教育反馈机制

在心理健康教育预警与实施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体育系心理健康教育反馈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负责人的身上,从宿舍、班级、到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系里相关的领导与老师,都要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各类心理健康教育问题进行总结与交流,力争形成心理健康教育数据库,更好的指导今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体育系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宿舍作为同学们在校园中的“家”,是练就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的主要的场所之一。每个同学都有责任维护这个家的和谐与温暖,从而在这个家里享受到舒适、健康、文明礼貌和积极上进的氛围。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关于启动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结合体育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 创建目标

    基本达到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形成一系列制度性规范,标准。把创建文明宿舍的思想升华为一种文化,让尽可能多的同学们日沐于这种文化中并大受其益。

    二、组织机构

    组长:王定安   缪柯

    成员;全体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

    由体育系分团委学生会宿舍部负责组织,每两周定期对学生宿舍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进行。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1、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

    宣传:微信公众号、微博,每次推送最优宿舍及红旗获得宿舍。

    宿舍部:总结红旗获得宿舍

    宣传部:在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发表

    动员内容:文明宿舍考核细则、评价标准、奖惩办法等宿舍实行规则。

    2、按照后勤保障处制定的文明公寓建设标准、学生公寓行为规范,特制定具有体育系特色的要求。

    各班于每月召开一次“文明宿舍”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辅导员指导各宿舍制定“宿舍公约”,并张贴到宿舍显眼的地方时刻遵守宿舍公约,违反公约者应当给予适当的惩罚。

    班主任:拟订班会主题,与各宿舍长共同指定宿舍公约且监督公约实施

    辅导员:辅助制定宿舍公约

    3、分团委指导学生会宿舍部,在各班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在18、19级、20级班群中推送不达标宿舍。

    宿舍部:把本周评分结果发给办公室,及时收集疑问并解答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把结果发至班长群,公示各个班级

    4、每周各班在班主任的督促下进行大扫除,按照文明公寓建设标准,每月年级之间宿舍长进行交叉观摩宿舍。

    系领导:组织宿舍长进行交叉观摩宿舍

    班主任:每周督促大扫除

    宿舍长:组织宿舍人员进行大扫除

    5、建立固定日,集中内务整理,每两周系领导(王定安、缪柯、刘玉红、)与班主任共同深入宿舍指导。宿舍部每两周深入宿舍检查,并对宿舍做出评分。

    系领导:每两周深入宿舍指导,对脏乱差宿舍提出批评

    宿舍部:每两周深入检查宿舍,并评分

     

  2. 创建工作内容

    1.实施红旗宿舍

    本学期有50贴红旗,期间每两周查一次宿舍,标兵(红旗)宿舍每次可获得红旗,一贴代表20元,学期末可按拿贴的多少领取奖励。

    考核评分标准:宿舍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按考核细则的各项要求进行具体评分。69分以下为不及格宿舍,70-89分为及格宿舍,90-96分为优秀宿舍,97-100为标兵(红旗)宿舍。

    2.宿舍文化节

    10月份下旬举办宿舍文化节活动。通过优秀文化宿舍评比和宿舍文化征文比赛等形式,体现出具有整洁、自律、高雅、向上的校园特色宿舍,让同学们在自我动手参与中去亲身体验和感悟人生哲理。从而树立我系的团结意识、进取意识和拼搏意识。

    “我有我的创意——寝室标志”设计大赛

    活动目的:通过此项活动展现我系学生寝室风采,体现新一代大学生的独创精神和艺术审美情趣。

    活动主题:我的寝室我做主

    作品需附加宿舍寝室号、班级、宿舍长、联系方式、(由各个宿舍长负责)

    3.宿舍长论坛活动

    12月份组织一次以“文明宿舍创建”为主题的宿舍长论坛。活动面向全体大一至大三学生,以论坛的形式进行。活动中各年级宿舍长代表分别上台展示各宿舍情况,然后在圆桌会议上针对宿舍文明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出讨论,向优秀宿舍吸取经验。

     

  3. 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务求实效。各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公寓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制定公约,转变思想,结合体育系学生实际,制定宿舍公约,规范宿舍行为,探索动作规律,形成长效机制。

    3、把创建文明宿舍的思想升华为一种文化,让尽可能多的同学们日沐于这种文化中并大受其益,唤醒同学们内在的对文明宿舍和健康生活的追求!


    附件(一):工作细则

    系领导工作内容:

1、每两周不定时深入宿舍一次,并对宿舍情况做出评分;

2、每月组织一次各级互相观摩宿舍;

3、对18、19、20级不达标宿舍进行每两周一次约谈;

4、在开学初制定学期计划,在期末宿舍长论坛中进行学期总结;

5、对标兵(红旗)宿舍表示鼓励;

6、辅导员每两周一次同查。

班主任工作内容:

1、针对不及格宿舍约谈;

2、与系领导、辅导员每两周深入宿舍指导(王定安、缪柯、刘玉红、张继超、郭靓);

3、每月召开主题班会(每月一次);

4、监控奖惩办法的实行;

5、监督宿舍公约的执行;

 

宿舍部、学生会职责:

1、及时跟老师汇报文明宿舍创建情况;

2、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3、每两周对宿舍进行评分;

4、每次查完宿舍进行汇总,交于办公室,并周五进行公示;

5、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宿舍评分;

6、对标兵宿舍进行备份;

7、各部部长及副部每次部分参与查宿舍;

8、学生会查宿舍人员分配好评分量表。

 

宿舍长职责:

1、积极推进文明宿舍建设,创建各自宿舍特色文化,以干净、整洁为基础;

2、每天监督值日生清扫宿舍;

3、主动了解每周评分情况;

4、加强宿舍内部团结,对不配合的同学采取办法;

5、适当提醒本学期宿舍检查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6、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与全体宿舍成员制定宿舍公约。

 

各个同学的职责:

1、按各宿舍具体情况积极承担值日工作;

2、主动配合宿舍长建设文明宿舍;

3、收拾好个人区域的卫生,维持好公共区域的整洁;

4、维护团结,及时配合。

 

 

 

附件(二):学生内务考核评分

1.整体环境:宿舍整体面貌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出行畅通;室内空气正常流通,无明显异味;(15分)

2.地面:干净清洁,无痰迹、无果皮、无纸屑等明显污迹,垃圾桶无外溢现象;(10分)

3.墙面:干净无污迹,无贴、乱挂现象,墙面无涂、画现象,无张贴不环保、不文明、低俗宣传物的现象,无悬挂张贴含有宗教信仰、政治团体等宣传物的现象;  (10分)

4.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上用品洁净平整,无衣物,零食等物品堆放;(10分)

5.床下:床下无杂物堆积,脸盆,鞋子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5分)

6.桌面及书架:干净无污,书籍及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充电线收纳整齐;(10分)

7.门、窗及阳台:门、窗洁净,玻璃明亮、纱窗整洁(室内);窗帘及轨道无污迹,无浮土,及时清洁、整理;阳台无积土、无可回收物资和垃圾的堆放;(10分)

8.大件物品及其他:公共区域合理有效利用,个人大件物品在合理位置整齐存放,无积尘;室内家具不能随意变换摆放位置,宿舍内要经常消毒、通风,预防疾病传播。(5分)

9.安全隐患:室员离开宿舍切断所有电源,无充电、使用电器现象,移动插座不摆放在卧具上;宿舍内无烟头、刀具摆放现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网线、晾衣绳等其他影响正常通行和设施安全的现象。(25分)

 

体育系党总支

2020年10月5日

 

 

 

 

 

 

 

 

 

 

 

 

 

 

 

 

 

体育系学业问诊导师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和帮助,我系制定了体育系学生成长导航计划,并参照此计划制定和实施了体育系《学生学业诊断实施方案》,按照学业问诊-学业诊疗-学习能力提升-效果检验四个步骤,贯穿每位学生入学到毕业全过程。并设计了《学业诊断教师工作手册》,实现学业导师与学生的面对面、贯穿大学全过程的指导,让教师深入了解学生,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使其达成“明目标、知差距、找短板、提能力”的工作设想。为保证学业问诊制度的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教师要求:

  1. 导师须提高服务育人站位,坚决执行体育系学业问诊计划各项工作安排。

  2. 导师须耐心、细致,按照《学业诊断教师工作手册》完成各阶段指导工作。

  3. 导师应配合学业问诊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及时发现与汇报学生学业问题。

    学生要求:

  4. 学生须配合导师进行学业问诊指导,着力提升本人的学业短板。

  5. 学生须服从本小组导师的工作安排,并主动、认真落实指导意见。

    学业计划领导小组:

  6. 不定期抽查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对不认真落实计划的教师或者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7. 定期对学业计划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并给出指导意见。

    其他:

  8. 如需要调换导师或学生,需向学业问诊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调查和协调后调换。

  9. 如遇导师工作不认真,或学生不配合的,可向学业问诊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后进行严肃处理。

     

     

                                          体育系党总支学业问诊断领导小组

    20191020

     

     

     

     

     

     

     

     

     

     

     

    体育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评制度

  10. 严格按照体育系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测评。

  11. 考评成员包括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各班委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确保考评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2. 获奖加分时均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及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文件要求。

  13. 第四章实践与创新素质测评,基础分至少包含三个模块。“实践实习模块”由所在实习地出具证明并盖章,将复印件交回、“技能特长模块”进行加分时也需要出具证明、相关复印件。

  14. 涉及文体活动相关加分,可参照“到梦空间”APP进行加分。

  15. 综合素质成绩核对完成后必须公示三天,期间接受核查与修改。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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