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依据《太原工业学院教学检查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太工院发【2021】124号)文件相关要求,2022年11月14-16日,体育系督导围绕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实验报告、教师上课情况、实验室文化建设及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对本学期有实验教学的2位教师的2门实验课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情况:
1、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授课计划齐全;
2、缺少实验课表;部分记录情况与课表不符;
3、教学工作记录的各项记录本存在内容登记不齐全、与实际实验次数不符、缺少学生签名等问题;
4、设备日常使用记录中无记录本、无内容;
5、实验报告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没有及时批改实验报告;
整改建议:一定要严格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学检查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太工院发【2021】124号)落实实验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要保证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实建验室文化建设,及时完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文件材料,要规范实验教学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